所谓“国医”
傅斯年 | 1934年3月5日
中国现在最可耻、最可恨、最可使人断气的事……是所谓西医,中医之争。……日本的侵略不得了,如我们有决心,有准备,加以极大之努力,而且善于利用局势,日本总有受教训之一日。只有中医、西医之争,真把中国人的劣根性暴露得无所不至!以开了四十年学校的结果,中医还成问题!受了新式教育的人,还在那里听中医的五行、六气等等胡说!自命为提倡近代化的人,还在那里以政治的或社会的力量作中医的护法者!这岂不是明显表示中国人的脑筋仿佛根本有问题?对于自己的身体与性命,还没有明了的见解与信心,何况其他。对于关系国民生命的大问题还在那里妄逞意气,不分是非,何况其他。对于极容易分辨的科学常识还在馄饨的状态中,何况较繁复的事。到今天还在那里争着中医、西医,岂不使全世界人觉得中国人另是人类之一种!办了四十年学校不能脱离这个中世纪的阶段,岂不使人觉得教育的前途仍是枉然!
中国人到了现在还信所谓中医者,大致有几个原因。最可恕的是爱国心,可惜用的地方大错了。人们每每重视本地或本国对于一种学问或艺术之贡献,这本是一件普通的事,而且在略有节制的范围内,也是一件好事。因为这样才可以激励出其土、其国更多的贡献来。不过所谓中医并非纯粹的汉土产品,这类的方技在唐时颇受印度及中亚的影响,在宋、元更受阿拉伯人的影响。中医本来即无病理,有缺诊断,无非是一部“经验良方”。
这些经验良方不是一处来的。这类考据,此地无法谈,我只提醒一句,其实医学在现在并无所谓国界,虽德国、法国、英国、美国的风气各有小小不同,在基础上全无半点分别,这不是论诗宗、评画派一流的事。第二个原因是头脑不清楚。对于一切东西皆不深信,也皆不信,人云亦云,生病请医生全是试试看,恰如乡下老太婆生了病时拜一切神佛一般。这全是以做梦的状态对付死生的大事。第三个原因是教育不好的结果。中国的教育中没有给人安置一个坚实的科学常识训练,故受此教育者后来糊涂如此。
我以为目下政府及社会上人应该积极注意此事。想法子不再为所谓“国医”丢国家民族的丑了。即如数月前设置所谓中医研究所之争,真是一件意气与无知之充分表演,不图今日见此11世纪的恶剧。又如近时几个监察委员弹劾中央医院的事,真正是件大笑话,中央医院究竟杀人不杀人,须待有资格的医士检定,岂是几个在事外监察委员所能凭空断定的。以非技术的国家官吏去判断纯粹技术的问题,监察员坐在家中做了监察吏,这要比《洗冤录》所代表的文化还要退下几步。
以政治的立点论,中国此时医学卫生的状态有下列几件事急须要做。第一,应该多设几个训练在内地服务医生之学校。目下的有名医学校,国立的如上海医学院,私立的如北平协和医学校,所造出的医生很能适合近代医学所要求的高标准,但听说他们每每喜欢在大埠作业,到内地去是很少的。所以内地至今等于没有真的医生,只靠几个教会的医院对付。这是不应该而且不了的事。至于各省设的医学校每每不能甚好,专靠他们也不是办法。现在应该集中力量,或就已有好的医学校中设农村服务医生一科,使他们在毕业后到内地,或者简单到内地乡村里办医学校去。听说南京中央医院有此类之计划,我希望它早能实现。第二,内地之需要公共卫生比需要医士还迫切。医士之训练不能速成,一时断难普及,不如先尽量讲究公共卫生,收效较快。况且中国是个世界上病菌最多的国家,各种疾疫并世无双,故死亡率在一切开化与未开化的人类之上。对付此情形之最有效方法,无过于防范于未病之先。以南京论,原来到了夏季、秋季伤寒、霍乱、疟疾之多,是大可使人吃惊的。几年以来,以卫生署及其附属机关之努力,特别是防疫注射之努力,这些病减少得多了。这样工作,比在南京多设几个医院的效力还重要。在中国的目下经济情形论,若干公共卫生的事业是难做的,然也不是一无可做的,其中也有若干不费钱只费力的。这里头的缓急与程序,要靠研究公共卫生的人的聪明,绝不是在中国乡村中无可为者。这件事要办好了,中国要少死许多人,即是省略了很大的国民经济之虚费。第三,要多多的训练些内地服务之看护。中国人太忽略看护对于疾病之重要了,以为万般的病都只要靠药治,因此死人不少。内地人之无看护知识,因而更需要能服务的看护,本是不待说的。不特有训练的看护应该更多,即一般的看护知识也应该灌输在国民教育之中。……第四,更多用的医药品应该由政府自己设厂制造,或促成中国工业家之制造。如吸水棉、纱带、酒精,果一切仰给于国外,在国民经济上看来大不是了局。医药品是最不能不用的洋货,若因医药事业之进步,这个贸易的漏洞太大了,决不是办法,所以政府及社会应该及早准备。第五,政府应该充分的推广生产节制。中国人口问题中的大毛病,第一是多产,第二是多死,这中间含有无数的浪费。果以医学卫生事业之进步,死亡率减少了,而生产率不减少,又不得了,所以生产节制大与社会安定有关。不过目下实行生产节制者,多为充分受教育之新家庭,此一个比较的能生长并能教育子女的社会阶级偏偏节制生产,而无力多生偏要滥生者不受限制,岂非渐渐的使我们的人种退化?所以政府应该对于一切患有花柳病、遗传性的精神病之人,及有遗传性的犯罪者,及绝不能自立者,利用最新发明的方法,使之不生育??
datou4444
2015/3/19 18:12:26
近代国家的责任一天比一天大,作这样事若能做得妥当,不算是妄举。第六,政府应大量的奖励在中国的近代医学,此意待下次详说。
至于对付中医,似应取得逐步废止之政策。内地目下尚无医生,大埠的医生也不够用,而愚民之信此如信占卜相面看风水一半,禁止之后使他手足无所措。或者免不了暂且保留此一个催眠术。同时却也不能不管理他。若干真正胡闹的事,不便使他再做了。以后因有训练医生人数之增加,逐步禁止这些“国医”。目下可以先把大埠的“国医”禁止了,至少加一个重税于那些大赚钱的国医以取“寓禁于征”之作用。管理他们的衙门,当然是内政部礼俗司,而不该是卫生署,因为“医卜星相”照中国的“国粹”是在一块的。论到“国药”之研究,乃全是训练有学问的近代药学专家的事,一药之分析,及其病状效能之实验,决不是这些不解化学的“国医”所能知觉的。
我是宁死不请教中医的,因为我觉得若不如此便对不住我所受的教育。盼望一切不甘居馄饨的人,有是非之心的人,在这个地方不取模棱的态度。
(原载1934年3月5日《大公报》星期论文,又载1934年8月26日《独立评论》第一一五号??
告别中医中药
张功耀 | 中南大学科学技术与社会发展研究所,长沙,410083
内 容 提 要
以文化进步的名义,以科学的名义,以维护生物多样性的名义,以人道的名义,我们有充分的理由告别中医中药。
关键词:废除 中医 中药
1879年,浙江儒学保守派人士俞樾先生发表《废医论》,最早,也最明确地提出了废除中医的主张〔1〕。俞先生的这个“废医”(“废除中医”的简称,下同)主张,明显影响了曾经赴日留学的两位浙江后生,一位是余云岫,另一位就是鲁迅。前者赴日先攻物理,后转大阪大学主攻医学,回国后却以斥责中医为“伪学”而名闻海内外,有自撰的3集本《医学革命论》流传后世。后者赴日学习西医,回国后却以改造中国人的思想为己任,其中包括“废除中医”,代表作就是短篇小说《药》。在这些“海归派”的倡导下,在20世纪的20年代形成了一股废医热潮。除余云岫和鲁迅之外,还有政治人物孙中山,学者胡适、梁启超、严复、丁文江,都是“废医”主张的强力倡导者。有学者已经指出过,这些“海归”的废医派人士均把废医主张与国民性的改造联系在一起。〔2〕然而,中国的文化是很难改造的。几乎所有新起的思想,不管是内生的还是外部引入的,都要被淹没在庸众思维的汪洋大海之中。即使在科学思想有了一定普及的今天,要继续说服人们接受这个120多年以前就提出的废医主张,也还有许多艰苦的理论工作要做。
以文化进步的名义
在我国,主张通过“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来与高度发达的现代文明竞争的“爱国者”不少,但却没有任何一个“爱国者”具备了理解和保守中国旧文化的能力。同样,尽管中国至今仍不乏批评主张“废除中医”的人,却没有任何“护医使者”指明了中医的前途。有不少人曾经试图通过“中医现代化”来振兴中医,实际结果却总是事与愿违。中医越是“现代化”,中医所暴露出来的缺点也就越多。典型的例子是,曾经被中医称为“大补之王”的人参(Panax ginseng, L.),经现代化研究以后,既没有发现其确切的营养价值,也没有发现其确切的药用价值,相反却发现了它对于某些疾病(如高血压、便秘、咯血、重感冒、失眠、过敏)的有害作用。 为回避这个严酷的现实,另有一些人提出了一种底气不足的新主张。他们认为,中医是越古老越可靠,中医的前途不在于现代化,而在于复古。可是,这个复古倾向一冒头就被人们嗤之以鼻了。明眼人心里很清楚,复古只会掩盖中医的缺点,不会给中医带来任何积极的后果。由之,中医走入了一种进退维谷的尴尬境地。笔者首先想要论述的是,中医走入今天这种境地,是它从来不曾主动地寻求进步造成的。
中医祖于不立方剂的《内经》和《难经》。在马王堆汉墓中发现西汉古方以前,我国中医史家常以东汉张仲景著《伤寒论》始立冬寒之方为中医方剂的开始。嗣后,复有河间医生刘完素著《素问玄机原病式》始明温暑,易州张元素传《医学启源》理脾胃,其徒弟东垣老人李杲写《兰室秘藏》讲内伤,张子和以《儒门事亲》攻痰饮,丹溪先生朱震亨以《丹溪心法》究阴虚,至此形成了“中医六宗”。中医史上也还出版过《医林改错》那样的书。这看上去,中医也是不断进步的和求实的。其实不然。中医六宗带有标榜性质,并无实质性的进步。其创新程度,还不如轻便自行车与山地自行车之间的差异。那些自认为可以进行医学纠错的人,自己所犯的医学错误甚至更为严重。
就世界范围看,最古老的医学都是草本医学。笔者曾经考查过古巴比伦、古印度、古埃及、古希腊、古代中美洲地区的医学。〔3〕将其与中国古代医学相比较,不难发现,所有古代医学都有十分相似的起源。比如,西医里边的“发炎”(inflame,inflammation)就与中医里边的“上火”是一致的。在化学药物兴起之前,全世界所有古文明发源地的人民都是用草医草药治病的。从科学史的角度看,古中国大概还是兴起草医草药较晚的文明地区之一。为使“护医使者”们对它有个清醒的认识,我们不妨做稍微详细一点的论证。
neteaseHR
2015/3/19 19:58:06
高春媛女士曾经出版过《文物考古与中医学》一书,其中对甲骨文医学资料总结得比较详尽。笔者阅读后发现,甲骨文中只有一个勉强可以解释得过去的“病”字,却没有一个“医”字,哪怕是不可靠的“医”字也没有。〔4〕这表明,在甲骨文流行的时代,中国还没有医学。至于立有方剂最早的中医著作,则是长沙马王堆汉墓中出土的14种医书,其存续年代在公元前193年左右。如果拿它与其它文明地区的医学做比较,中国古代医学的肇始年代,不仅与古美索不达米亚地区的医学形成的反差较大,与古希腊医学所形成的反差也是相当大的。对此,笔者已经指出过,19世纪50年代,法国考古学家在伊拉克发现的由20000多个瓦版残片组成的《尼尼微医书》,其明确可追溯年代达到了公元前2100年,比夏启王朝立国还要早大约100年左右,比甲骨文的存续年代早大约700年,比马王堆医书早1900年。古希腊的医学原来以为是公元前8世纪才开始的。最近,从公元前16世纪的草纸书中发现了古埃及人使用过来自克利特人的药方。这一证据把希腊医学的历史往前推进了800多年。遗憾的是,如此久远的医学历史文物和文献证据,在中华文明的考古中还没有发现。〔5〕
直到公元前6世纪,中国可能还没有“医”,只有“巫”。众所周知,中国的“巫”是纯粹的“医骗子”。后来才逐步从“巫”当中分离出了“医”。由于中国古代的“医”起源于“巫”,使得中国的“医”一开始就与“巫”搅在了一起。事实上,我国今天流行的“中医”(尤其是民间中医)依然保留着“巫”的痕迹。
中国古代何时才把“医”和“巫”分开,至今没有定论。有人以秦越人(扁鹊)为中国最早的“医”。其依据是《史记.扁鹊仓公列传》记载了扁鹊的一个誓言:“信巫不信医,不治也。”于是,扁鹊成了中医的鼻祖。有考据认为,扁鹊生于周威烈王19年(公元前407年),卒于周赧王五年(公元前310年)。如果这个说法确实,那么,中医鼻祖扁鹊比西医鼻祖希波克拉底(公元前460-377年)小53岁。更有甚者,我们至今没有发现扁鹊有任何医学著作流传后世。《汉书.艺文志》所记载的《扁鹊内经》极有可能是伪托扁鹊之名刊刻的,而且已经失传。希波克拉底则无可置疑地留下了10大册之巨的《希波克拉底文集》。据西方科学史家介绍,这部比扁鹊的出生还要久远的古代医书所包含的医学主题有53个,迄今保存在巴黎国家图书馆公元11世纪出版的《希波克拉底文集》,最大页码编号是5526。对此,我们只要指出,华夏出版社出版的刘衡如、刘山永父子的校注本《本草纲目》,连同“目录”和“索引”在内才2000页,足见《希波克拉底文集》著述的宏大了。
要论历史悠久,希腊医学比中华医学的历史更悠久。要论内容丰富,希腊医学比中华医学的内容更丰富。更何况希腊医学在希波克拉底之后,有盖仑(公元二世纪)和阿维森纳(公元九世纪)两次里程碑式的发展。可是,当16世纪化学医学兴起的时候,欧洲人还是告别了他们的祖先遗留下来的草医草药,走上了化学医学的道路。
继化学医学革命成功之后,医学在19世纪末又发生了生理医学革命。DNA双螺旋结构发现以后,20世纪的人类正在酝酿一场基因医学革命。在中国,既没有跟上化学医学革命的步伐,也失去了生理医学革命的机遇。人类文化多次长足的进步,居然没有触动中国传统医学的任何方面。这种不思进取的文化,难道是先进的文化吗?因此,以文化进步的名义,我们有理由告别既不可能复古,也不可能走向现代化的中医中药。
以科学的名义
许多为“中国古代无科学”做驳斥的学者,总是试图指出中国和西方存在“不同的科学”。这样的假定是虚幻的。衡量一种理论是否属于科学,最简单的判定方式就是看它是否建立了明晰而可靠的原理关系或因果关系。中医之所以不属于科学医学,就在于它的经验判断和理论陈述都没有达到这样的境界。
有人以为,中医虽然不属于科学医学,但应该有资格被称为经验医学。其实不然!中医的绝大部分概念和陈述没有经验基础。诸如太阳、太阴、阳明、厥阴、少阳、少阴之类的概念在经验世界是不存在的。也有一些概念,表面上看似乎存在某些经验基础,但仔细分析后不难发现,它们脱离经验世界很远。药性的“五味”(辛、甘、苦、咸、酸)和“四气”(寒、热、温、凉)表面上看很有些经验的味道,其实它们不能在经验世界中得到任何解析。类似的还有“五脏”(心、肝、脾、肺、肾)和“六腑”(胆、胃、小肠、大肠、膀胱、三焦),都是不能被赋以任何经验意义的概念。另有一些表面上看属于经验世界的存在,但它的描述方式却不具有任何经验性,而且描述也不精确。典型的例子就是中医的“脉诊”方法。这种描述不精确,没有实际诊断价值的经验方法,使慈禧太后至今还背负着洗不清的“喜脉案”。其实,迄今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人体的生理和病理变化可以通过脉相来表达。因此,我们没有任何理由把中医断言为一种经验医学。
此外,中医也完全不是理性医学。理性科学以完全形式化的推理为特征。表面上看,所有被完全形式化的概念只存在于理性思维领域,远离经验世界。可是,几乎所有的理性概念都具有经验的可还原性。比如,“点”、“线”、“面”在经验世界是不存在的,但它们却都可以用来解析经验世界的存在。你可以将桌子上的某个位置叫做“点”,你也可以将地球在宇宙中的位置叫做“点”,如此等等。遗憾的是,没有任何中医概念达到了这样既高度抽象,又可做经验还原的理性思维境界。
为了进一步说明中医的非科学特征,我们不妨以《黄帝内经》中关于水肿病的论述做一次具体的解剖:
“帝曰:‘其有不从毫毛而生,五脏阳以竭也,津液充郭,其魄独居,孤精于内,气耗于外,形不可与衣相保,此四极急而动中,是气拒于内,而形施于外,治之奈何?’歧伯曰:‘平治于权衡,去菀陈莝,微动四极,温衣,缪刺其处,以复其形。开鬼门,洁净府,精以时服,五阳已布,疏涤五脏,故精自生,形自盛,骨肉相保,巨气乃平。’帝曰:‘善’。”〔6〕
这段文字以黄帝的口吻提出了这么一个病理学疑问:通常认为,疾病是从外到里演化的,可是偏偏有些疾病“不从毫毛而生”,五脏自己就变得不起作用了,“水肿”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这是为什么呢?然后,作者以“歧伯”的口吻教导黄帝如何对水肿病人进行保养和治疗。其中,“平治于权衡,去菀陈莝”所表达的是对水肿病人的治疗原则。它把治疗水肿比喻成称东西,把蕴积的部分去掉,保持一种平衡,水肿就可以好了。这个教导明显是一种表面判断,没有任何深入的趣味。肿了的病人要消肿,这是众人皆知的常识,实在不是一种了不起的“学问”。然而,歧伯却以煞有介事的姿态讲出了一些连他自己都如坐云雾的“医理”,其中引起中医学者最大兴趣的莫过于“缪刺疗法”。
按照《素问.水热穴论》的说法,人体中有水俞57处,亦称“肾俞57”。人若有水肿病,可判断为“肾俞积阴”。按照“以左取右以右取左”的缪刺原则,左边水肿刺右边,右边水肿刺左边,一直刺到“见血立已”。可是,水肿病人基本上是左右俱肿或全身浮肿的。如此,如何才能“以左取右以右取左”呢?估计写这段文字的作者也未必清楚。至于用这种方法处置水肿病人,会不会出现“以复其形”(消肿)的医疗效果,也只好由患者的生命去作赌注了。至于“开鬼门,洁净府,精以时服,五阳已布,疏涤五脏”之类的医疗措施,则没有任何明确的操作含义。它是不是巫术,我们姑且不去妄加断言,但至少它为江湖医生施行巫术留下了一个广泛的空间。
无可讳言,水肿病曾经是一种难以理解和治疗的疾病。在科学还不发达的古代尤其如此。虽然水肿病被发现得很早,但直到19世纪,英国医生John Blackall 和Richard Bright才将肾源水肿、肝源水肿和心源水肿区别开来。1898年,英国生理学家斯大林(Ernest H. Starling)描述了作用于毛细血管膜的水压力和胶体渗透压力(oncotic forces)之后,人们才逐步认识到,水肿是因为这两种力的平衡遭到破坏引起的。细胞内外钠离子含量的变化最有可能破坏这种平衡。这也是西药医生劝告水肿病人少吃盐的科学依据所在。至此,关于水肿的认识才走上了科学的道路。
由上可知,尽管不同的古文明地区在战胜疾病方面有大致相同的起源,但以后的发展道路迥异。值得我们效法的是,西医在取得进步之后,便很快告别了前人所取得的那些不可靠的认识,主动用新的科学理论来指导医学实践。中医则不然。它具有强烈的“恋旧癖”。居然没有任何医学科学的进步使中医发生过丝毫改变。
现代人当然没有理由去苛求古人的不开化。但是,如果现代人继续维护古人的错误,就是对科学的亵渎和对人类生命的摧残了。因此,以尊重科学的名义,我们有理由告别因果关系和原理关系都不明确的中医中药。
以维护生物多样性的名义
最近20多年来,由于化学药品自身的局限性和广泛被滥用的现实,欧美医药学界出现了一种自然疗法(Natural Therapeutics)的研究取向。古代文明中曾经流行过的草医(Herbal Medicine)和中国古代所特有的针灸(Acupuncture),受到了这一研究取向的重视,甚至出现了以草药和针灸作为辅助疗法的小诊所。国内一些不负责任的大众媒体,以此发表带渲染性的报道说,中医已经风靡世界了。其实,正如前述,草本医学并不为中国所独有,而是在16世纪以前的一切古文明世界中都存在的医学方法。因此,欧美医药学界推行的自然疗法也不是只参考中国古代的医学记载。此外,值得特别指出的是,自然疗法研究具有很强的科学性,与中国古代滥用自然界的恩赐有着根本性的不同。
我们以对姜的药用价值研究为例,来比较二者的不同:
相传,孔子是喜欢吃姜的。《论语》中有孔子“每食不撤姜”一说。王安石说,姜能“疆御百邪”,把姜的药用价值夸大到了可以抵御所有外感疾病地步。其它古文明地区(如古埃及人和古印度人)也有以姜入药止呕的记载。李时珍写作《本草纲目》的时候,辑录了姜的药用价值达44种。但是,经自然疗法医药学家核实。姜的确切药用价值只有两种,那就是“止呕”和“通关节”,即对反胃(nausea)和骨软骨炎(osteoathritis)有效。〔7〕
这个确证过程是严格的。以姜的止呕作用为例:
早在上世纪的80年代,华盛顿中心医院的D. Mowrey医生把姜做成姜粉胶囊用来缓解因流行性感冒而引起的呕吐。后来,又有一位德国医生发现了姜对于消化不良和晕动呕吐也有疗效。1984年,美国宇航局(NASA)拨款支持姜粉胶囊抗晕动的研究。研究小组把它与晕海宁(dimenhydrinate)、安慰剂(placebo),多潘立酮(domperidone)、敏克静(meclozine)、桂利嗪(cinnarizine)等进行了药用价值的对比研究,他们在1489例对比实验中,发现给每4小时500毫克姜粉胶囊与给每4小时100毫克的晕海宁,具有相同的抗晕动的效果。〔8〕而且,姜粉胶囊没有明显的副作用。大约在相同时间里,自然疗法医药学家,以每4小时给姜粉胶囊250毫克的剂量,在70例抗妊娠反应中也取得了显著疗效。这样,姜粉胶囊在感冒、舟车运动和妊娠中出现的呕吐,都取得了可靠的疗效证明。
这样的研究与王安石和李时珍随意夸大姜的药理作用,以及中医方剂中滥用姜入药,属于完全不同的规范。
滥立方剂在汉以后的中医文献中是一种普遍现象。随便翻开一本医书,往往是一种疾病立有若干个方剂,一个方剂又同时使用了若干种“药物”。尽管保留在各种中医文献之中的“良方”、“验方”、“奇方”、“神效方”汗牛充栋,却都没有切实可靠的临床实验依据和医理。正由于此,中医方剂的“有效”没有普遍意义。有的“疗效”甚至是非常有害的。其中,将鸦片用于止痛和止泻就是有害“疗效”的例子。目前,西医为了缓解病人痛苦,从鸦片中提取单体吗啡用于止痛,但在使用上有严格的规定。其所以做出这样严格的规定,就是因为西医既认识到了吗啡的药用价值,也认识到了吗啡的毒性作用。这与中医滥用“佛粥”(鸦片的中医别名)止痛和止泻是完全不同的。
中医立方混乱与它滥用“药物”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中医的“药”是否真有药用价值,从来就没有得到过确证。事实上,中医方剂中的“药”不乏“食品”、“污物”、“毒品”和“穿肠而过的异物”。比如,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记载,把自缢的绳子烧成灰兑水服,可以治疗突发性癫狂。如果把这种绳子收藏二年以上,效果会更佳。又记载,将丢弃路边的烂草鞋烧成灰兑酒喝,可以治疗霍乱。诸如此类的配方是不可能具有确切的药用价值的。
熟悉中医方剂学的读者也许知道,中药医生遵循君臣佐使、六气岁物、七方十剂、气味阴阳、五味宜剂、升降沉浮、五运六淫、十九畏、十八反的配伍方法进行多味立方。某些“神效”方,可能真正起作用的只是其中的一味或者两味,在立方的时候,却偏偏要开十几二十味。笔者在农村习医(中医)时见过的方剂曾多达49味。中医如此立方,模糊了中医药物对于疾病之间的医理关系,同时浪费了许多“药材”资源,增加了患者的经济负担。
3、异物入药。 几乎所有的中药方剂,真正起作用的可能只有一味,甚至所有的药都没有用,真正起作用就是所喝的水。于是,在多味入药的方剂中,“多余”的药物就成了穿肠而过的异物。患者花费大量的钱财购买一些穿肠而过的异物,对患者所造成的坑害是可想而知的。“中医现代化”研究已经证明,即使是“上好的”人参,对于所有的疾病来说都是没有意义的。可见,中医的异物入药是何等的触目惊心!
患者花钱买回的“药物”中,竟然不乏污物、毒物和异物。它们不但不能解除患者的痛苦,反而还要使患者不明不白地忍受各种危害。这样的“仁术”是道德的吗?
古人入药混乱限于古人的认识水平。现代人明知其有害,却要竭力去维护它,这种不道德的文化欺骗行为,难道是可以容忍的吗?
三、以严格的“奇方”追求“奇效”为难患者,并为医生的无效施治开脱责任。
古代立方大多凭经验,没有什么理论。16世纪中叶,瑞士医生巴拉塞尔苏士(比李时珍大35岁)根据当时的化学思想,首次指明了草本医学中所使用的药物,真正起作用的是药物中的“精素”。为此,他通过结晶升华获得了人类第一个化学药物:愈创木酚。与这种寻求药物内在起作用的“精素”不同,中医立方则通过从药材的选择、药物的炮制、药物的收藏,做出一些莫名其妙的严格规定来追求“奇效”。细辛要水渍令直,蜈蚣要足朱为上,黄精要七蒸七晒,螵蛸要胶于桑树者,上党的人参,川西的当归,齐州的半夏,毒蛇含过的石头,总之,所有中药必须“产之有地,采之有时,制之有法”,才能奏效。此外,还有将药物分成上、中、下“性三品”以应天适时,把握君、臣、佐、使和“五味”“四气”的宜忌、标本、升降、沉浮的配伍法式以相宣摄。到了唐朝,气象变化也被引入了用药法式,于是又有了“四时宜忌”和“五运六气用药式”。此外,还有“不得违越”的剂型规定。甚至熬药用的水,烧火用的柴都是使中医方剂创造“奇效”的严格规定。
这样严格而奇异的立方不为别的,只为追求“奇效”。显然,这样严格的规定是很难做到的。于是就有“良方易得,好药难求”一说。立方如此严格,见效了自然是“奇方”的“奇效”;如果不见效,当然就是没有“好药”或“真药”了。由之,医生无效施治的责任被开脱得干干净净。而患者为了疾病的好转,不得不按照这些严格要求,爬山涉水、劳民伤财去寻求“真”“奇”的药物。现在我们知道,这些“真”“奇”的追求没有任何医学意义。
总览以上,这样的“仁术”何曾有丝毫的仁爱之心?今天,应该是我们彻底揭露“仁术”真相的时候了。
①中国一直是世界上消耗人参最多的国家,其基本消耗目的是用它来改善人的活力,消除疲劳。19世纪,欧洲人依据中国人的这个习惯开始研究人参真实的药用价值。其结果,居然是否定性的。20世纪,美国人也开始了对人参的研究。但是,所有的研究都没有发现人参有任何确切的药用价值和营养价值。于是,经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FDA )严格审查确认,人参属于“一般认为安全”(Generally Recognized As Safe,GRAS)的食品,而不是药品。1970年代以来,医学界陆续发现了人参的许多副作用。由之,这个被列入“一般认为安全”的食品陆续有了一些安全防线,它告诫人们,重感冒,咯血,过敏,失眠,便秘,高血压患者不宜进食人参。
参 考 文 献
〔1〕 俞樾,废医论,原载《春在堂全书.俞楼杂纂》(卷45)(M),清光绪十一年刊本,第1-13页。
〔2〕 陈小野,余云岫医学革命论中的民性观点(J),第八届全国医史学术会议(南宁,1988年)交流论文。
〔3〕 张功耀,文艺复兴时期的科学革命(M),湖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97~110页。
〔4〕 高春媛,文物考古与中医学(M),福建科学技术出版社,1993年版,第39~62页。
〔5〕 同〔3〕。
〔6〕 佚名,黄帝内经.素问.汤液醪醴论篇第十四(M),辽宁民族出版社,1999年版,第37页。
〔7〕 Altman RD, Marcussen KC. Effects of a ginger extract on knee pain in patients with osteoarthritis. Arthritis Rheum.(J) 2001;44:2531–2538.
〔8〕 Wood CD, Manno JE, Wood MJ, et al. Comparison of efficacy of ginger with various antimotion sickness drugs. Clin Res Pract Drug Reg Aff.(J) 1988;6:129–136.
〔9〕 李时珍,本草纲目(刘衡如、刘山永校注本),(M),华夏出版社,2002年版,第279页。
〔10〕 鲁迅,呐喊.自序,《鲁迅全集》(第一卷),新疆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39页。
〔11〕 李时珍,本草纲目(刘衡如、刘山永校注本),(M),华夏出版社,2002年版,第1790页??
科学地看待中医药
方舟子 | 2006年3月1日
科学没有国界,也不属于某个民族所特有。医学科学也应该只有一种,没有中西方之分。所以我不同意把现代医学称为西医。西医应该用于指现代医学诞生之前流行于西方国家的医术。现代医学虽然是从西医发展来的,但是作为现代科学的一个组成部分,已成为人类的共同财富,吸纳了世界各国包括中国人的贡献。既然我们不再把科学称为西学,就不应该把现代医学称为西医,更不应该相信在现代医学之外还另有一套可与之分庭抗礼甚至还超过它的医学科学体系。
不幸的是,至今仍有不少人,由于亲身体验过中医药的好处,或出于民族感情,而轻信中医药神话。我觉得应该让他们了解医药科学的一些基本理念和方法,更清醒、理性地看待中医药。
我们首先应该把中医理论和中药(以及针灸等传统疗法)区分开来。中医理论与现代科学格格不入,虽然有许多人幻想将来有一天中医理论会被纳入科学体系,甚至被用来拯救现代医学,但是那仅仅是一种幻想,我不认为它有可能实现。世界上各个民族(包括西方民族)在历史上都有过自己的一套医疗理论,它们也都被排斥在科学体系之外,我们没有理由认为自己民族的传统医学就会是个例外。
为中医药辩护的一个常见理由是说它是“经验科学”,是几千年的经验结晶云云。我们切不可因为某种东西流传了千百年,就认为它必定有效。风水、算命、巫术同样流传了千百年。不过我们对传统医术不妨宽容一些。的确,通过千百年来的医疗实践,有可能摸索出某种疗法、发现某种药物。但是,经验有可能有效,却也非常有限。口口相传的经验往往是靠不住的,含有捏造、夸大成分,或有意无意地进行了筛选(只注意成功的病例而忽视失败的病例)。许多疾病的疗效也不可能通过经验摸索而确定下来。所以,虽然在长期摸索中人们有时会真的发现有效的药物,但是是否真正有效、有效成分是什么、有什么样的毒副作用,都必须经过现代医学方法的检测才能确定。
历代名医在医案中津津乐道自己曾经用什么处方治好了某个病人,患者在文章中现身说法介绍自己如何得益于某种药物,这些在现代医学看来都没有价值,因为就药物、疗法的疗效而言,个案没有一点说服力。某个患者吃了某种药物之后病好了,并不等于就是那种药物真的发挥了作用。它可能是自愈,许多疾病本来不吃药也可以自愈;可能是心理暗示的结果,许多疾病的相当一部分病人在吃了无药性的“安慰剂”之后也会痊愈;甚至可能是误诊,病人本来就没病。因此,要确定某种药物的疗效,必须在做了大量的临床试验、进行统计之后才能确定。而且临床试验必须采取双盲方法,并有安慰剂对照组。据我所知,没有哪一种中药已完全通过了如此严格的临床试验,而现代药物(也就是所谓“西药”)一般都要经过这样的临床试验才会获准上市。如果以“个体化治疗”为借口自欺欺人,拒绝临床试验,那就没什么可说的了。现代医学承认不同的人之间存在个体差异,药物往往只对一部分病人、而不是全部的病人都有效,所以才需要做统计。但是现代医学并不认为个体差异会大到每个人都只能用特定配方的药的地步。一个真正有效的药应该是对相当多的人都有效的。
有些药物虽然对治疗疾病有良效,但是由于毒副作用过强,也无法使用或必须慎用。中医虽然有“是药三分毒”的说法,但是这只是一句废话,对某种药物究竟有什么毒副作用,服用后会对身体器官造成什么样的损害,基本上是一无所知。对那些急毒、剧毒药物,靠经验还可能发现,但是对那些毒副作用要较长时间才能表现出来的慢性毒,例如药物导致的癌症、肝病、肾病、心血管疾病,凭经验根本不可能发现,必须靠动物实验、临床试验、流行病调查才能查出来。近来靠现代医学方法才发现许多被中医认为无毒的中草药有强烈的毒副作用。龙胆泻肝丸能导致肾衰竭,只是一个著名的例子。实际上,还有许多药典记载“无毒”的中草药被发现能导致肾衰竭、癌症、胸腺萎缩、重金属中毒、畸胎。
我们否认中医理论的科学性,质疑中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并不等于全盘否定中医药。某些中药、中医疗法就像其他民族的传统药物、疗法一样,可能有其价值,值得用现代医学方法进行挖掘、研究。
(《第一财经日报》2006.3.1.??
医学捌号楼和新语丝上有不少优秀的批判中医的文章,感兴趣的看??
rex0258lee
2015/3/20 7:21:10
修改“医师法”与废止中医
李敖
堂堂“中华民国”的“医师法”,是一部要不得的“医师法”!
这部“医师法”,本是一部乱拼杂凑的法律,它形成于十九年前(民国三十二年)的九月二十二
号。五年以后(民国三十七年)的十二月二十八号,做过一次修正,可是只改了三个字。其他一切照
样施行、照样贻害社会!
最近,听说立法院又要修改“医师法”了,站在一个小百姓的立场,我们不能不关心修改的情况,
因为今天从事修改的人,正是六年七个月前通过议案,请政府设立“中医学校”和“中国医药研究机
构”的人!他们为历史留下的那次违背时代潮流的纪录,在我们小百姓脑袋里还记忆犹新,我们怎么
能不关切他们在修改“医师法”时,会不会又闹一次笑话?
为了了解现在的“医师法”如何要不得,我们不得不迫溯一下“医师法”是怎么来的。
“医师法”的历史背景
中国人对于疾病的观念本来就是充满迷信色彩的,他们认为生病的原因是神仙赐的,所以着要病
好,也非得求神问卜不可,而求神间卜的法子,则莫过于祷告。所以周武王病了,他的弟弟周公要祷
告一阵;孔夫子病了,他的学生子路要祷告一阵。换句话说,能祷告就等于能治病,祷告是“巫’’
的责任;治病是“医”的专职,“巫医”连称,向来是不分家的。
历史上传说神农、黄帝对于医药的贡献,根本全是鬼话。中国医术比较可考的起源是在殷朝,值
得称为鼻祖的是“巫彭”和“巫咸”。(楚辞中七次提到他们,后来的儒者如王逸、颜师古都以为“
巫咸”是一个人,完全错了!)从这个人开始,算为中国医术奠定了千古不拔的基础———个巫医不
分的基础。在这个基础上,几千年来,中国医术就一直走不上科学的正路。至多只有医术,根本称不
上医“学”。但是,有一件妙事是,中国历代都有披着“革新医术”的外衣的人出现,这种人总觉得
他能振衰起敝,刷新二代医术,给病人带来光芒。从殷朝的皇帝祖甲开始,就是这种“中医救星”的
来临。祖甲表面上好像取消了卜疾的迷信,但是他所信奉的药物却又完全被玄学笼罩着,根本还在
迷信圈里讨生活。后来的扁鹊又是救星式的人物,他宣言“信巫不信医不治”的话,可是他所信的“
医”是什么?还不是诗张为幻的玄谈!从扁鹊以降,中国历史上代有名医:如淳于意、张机、华忙、
王叔和、皇甫谧、葛洪、褚澄、陶弘景、徐之才、巢元方、孙思邈、钱乙、张元素、罗知悌、戴思恭、
张介宾、喻昌、陆懋修……这些历朝各代的“歧伯”、“雷公”都曾成为中国病人们的偶像,他们的
所谓“歧黄妙术”也占据了每一个病人的心房。直到洋鬼子的洋船出现,病人们才开始矛盾起来。
第一个开始矛盾的大名人是清朝的康熙皇帝。他在位的第三十二年(一六九三),突然害了疟疾。
当时伺候在他左右的黄种御医们人人束手,最后请来了法国鬼子刘应(MgrClaudus lou),服下了来自
印度的奎宁,才算圣体康复,皆大欢喜。这件被人忽略的往事,在历史上实在具有深远的意义,因为
它给西方医学一个最有力的声援。在这个声援下,一百六十三年(一八五六,咸丰六年)以后,一个
默默无闻的旅者在广州上了岸,他的名字叫黄宽,是从英国回来的留学生,也是有史以来第一个得到
医学博士的中国人。
此后的局面是,中西医的对立不再是中国“儒医”与外国“教士医”的争执了,而是黄色皮肤下
“国医”与“西医”的斗法了!凭“祖传秘方”、“五运”、“六气”、“寸关尺”的原始医术,在
严格的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细菌学、临床诊断学的面前,定不能有丝毫抗衡的能力是显然可见
的。所以,很快的,西方医学便走上了一个反客为主的趋势。
清朝道光十五年(一八三五),外国人已在中国创办了第一所西医“学校”(Peter Parker的“广州基
督教医院”);三十年后(一八六五,同治四年),中国人自己办的第一所西医“学校”(北京“同
文馆”特设科学系)也开始了。但是很快的,在中医的势力逐渐式微的时候,“和平共存”的法子就
被想了出来。一些聪明人想出了中西合璧的医学教育,他们最辉煌的试验是光绪二十九年(一九0三)
三月由北京大学的前身——京师大学堂添设的“医学实业馆”,招来几十个学生,合授中西医学。可
是这个好梦却做不了多久,民国以后,中国医术在正派的高等教育里,终于被赶出了大门。
“医师法”与中医
民国二年的九月十一号,汪大燮做了教育总长。他这任总长虽只不过做了五个月零九天,但是他
却主张了一项德政——废去中医。那是民国三年一月间,所谓京师医学会的代表们,涌进教育部,请
求为他们的“北京(中医)医学会”立案。汪大燮态度强硬,回答他们说:“我决定今后把中医废除,
中药也不用。你们请求立案,我办不到。”这下子中医们着慌了,乃纠合各地同业,组成了所谓“
(中医)医药救亡请愿团”,由余德壎 率领,浩浩荡荡直奔国务院而来。他们向国务院及各部告状,
希望保存中医中药,可是国务院告诉他们说:
…前此(教育〕部定医学课程,专取西法。良以歧行不至,疑事无功,先其所急,致难兼采。初非有
废弃中医之意也!
这等于明明白白说,你们中医要怎么样,政府不管你们,可是你们若要想在高等教育里来个中西
“兼采”的办法,这是行不通的。这件旧事现在回想起来,已经快半个世纪了。我们试想半个世纪以
前的政教当局,竟有这种眼光、这种气派,我们实在应该称赞他们。
此后是中医一连串倒霉的日子,民国十二年政府有取缔中医施行细则:十四年又有不许中医进入
大学学系的法令;到了十六年北伐完成,更在中央卫生会议提出了“废止旧医以扫除医事卫生之障碍
案”,由余岩倡议,主张对中医停止登记、禁设学校、不准宣传、改称中医院为医室、改称中医学校
为传习所并禁止招生。余岩在这个提案里大声疾呼:
……今日之卫生行政,乃纯粹以科学新医为基础,而加以近代政治之意义者也。
在“科学新医”的基础下,他举出四条废止中医的理由:
一、今旧医所用者,阴阳五行六脏府经脉,皆凭空结撰,全非事实,此宜废止,一也。
二、其临症独持挠动脉,妄分一部分之血管为寸、关、尺三部,以支配脏府,穿凿附会,自欺欺
人。其源出于纬候之学,与天文分野,同属无稽,此宜废止,二也。
三、根本不明,诊断无法,举凡调查死因,勘定病类,预防疫病,无一能胜其任,强种优生之道,
更无闻焉。是其对民族民生之根本大计,完全不能为行政上之利用,此宜废止,三也。
四、人类文化之演进,以绝地天通为最大关键,考之历史,彰彰可按。可谓绝地天通者,抗天德
而崇人事,黜虚玄而尚实际也。〔北伐后〕政府方以破除迷信,废毁偶像,以谋民众思想之科学化,
而旧医乃日持其巫祝谶纬之道以惑民众;政府方以清洁消毒训导社会,使人知微虫细菌为疾病之源,
而旧医乃日持其冬伤子寒,春必病温,夏伤于暑,秋必痎疟等说以教病象。提倡地天通,阻遏科学化,
此宜废止,四也。
他的结论是:
旧医一日不除,民众思想一日不变,新医事业一日不向上,卫生行政一日不能进展。……为民族
进化计、为民生改善计,不可不取断然手段以(废止旧医),此乃国家大计,非区区主奴之见也!
上面这个明智的议案是十八年二月提出的,到了三月十六号,中医们开始发难了,他们奔走呼号,
向政府请愿取消中央卫生委员会的这个提案,并且把这天定为所谓“国医节”。
中医在民国三年和十八年遭了两次大“劫”以后,霉运开始好转,好转的重要因素是获得了党国
要人陈果夫的支持。民国二十年的四月七号,堂而皇之的“中央国医馆”在南京正式开锣,同时分别
在海外及各省设立分馆,在各县设立支馆,声势之显赫,由两年后居然检举卫生署的行动可以想见!
而该馆的理事长,就是大名鼎鼎的中医护法大师陈果夫!
shiyiww
2015/3/20 12:50:53
无疑的,中医在教育上的抬头,必然是在法律上得志的信号。相反的,中医想保持他们的地位,
也必须借助于法律的力量不可。在法律上站住了脚,然后才能进一步在教育上抢地盘,防止颓势或“
重振声威”。中医和中医的卫道者们看准了这一点,所以他们经之营之,一心以取得中西医在法律上
的平等待遇为目标。他们已在正规教育里吃了瘪,绝不甘心再在明文法律上被歧视,于是他们便联合
在一起,闹,闹,闹。直闹到民国三十二年,在重庆国民参政会上,由老头子参议员孔庚带头,硬把
四十条的“医师法”凑出来为止,才算出了这口气。
“医师法”是怎样凑成的?
我说“医师法”是“凑”成的,绝非夸大其词。凡是有点法制史训练的,便会明白我的话。原来
“医师法”的降生,其孕育过程与宪法、民法、刑法等有很大的不同。中国的宪法、民法、刑法等的
降生可说先天很足,不但有中国传统的法系可循,还可以大量翻译外国的条文,再加上衮衮诸公与明
法之士皆集中兴趣于此,故成果之丰硕辉煌,自不消说。可是转过头来看“医师法”,我们就不能不
暗叫一声惭愧!追溯“医师法”的背景,我们一点也没有“传统”可寻。“传统”所能告诉我们的是:
中华民族是一个不讲究卫生的民族;中华的“医师”只不过是一群江湖术士;文明古国的医药卫生的
法律简直没有,有的也只不过是“庸医杀人”则“不许行医”或“斩监候”之类,御厨使食物不洁则
“杖八十”之类,根本可说是一片空白。到了民国成立,算是在内务部里有了卫生司,但是卫生司是
没有实质的,更没有法律规定来做后盾的,事实上的卫生事务是由警察老爷来做。警察厅里有分成三
科的卫生处,管理防疫保健。医卫化验和马路水沟。所以卫生司等于虚悬,而医药卫生事务在各省市
里,都一一变成了地方警务的单行法:北京有它的“京师警察厅取缔医生章程规定”;江苏有它的“
检定中医暂行条例”;山西也有它的“不得妄称神方及用其他俗传方药”的明文。一般说来,这些单
行法订得并不算太坏,至少就那些地方上的狗头师爷来说,已经勉为其难了。例如在广东省的“警察
厅取缔医生章程”里,就有未立案医生“不得擅挂西医生招牌行医”、“不得开设西医院”、“不得
开设西医药房自行配制药剂”等规定。其开明进步的程度,即在今天也无与伦比。在这些地方单行法
里,发扬皇汉医术的一群“汉医”显然并未得到什么优待。到了民国二十三年六月,江西省政府独得
天下风气之先,设立了专管卫生的机关——卫生处,使中国地方政制在医药卫生方面迈向了现代化,
中医的声势自然更受打击。中央政府方面,只见卫生衙门由“司”变“部”、由“部”变“署”,也
未看到在实际的立法上对中医有任何帮助。由中央卫生机构颁布的法令,以国民十一年三月九
号内务部公布的最具体。内务部公布的法令有两种:
一、“管理医师暂行规则”二十八条。
二、“管理医士暂行规则”二十七条。
前者施用于西医,后者专行于中医。虽然是两全的法令,但对中医的。“藐视”却是显而易见的。
例如中国“医士”的合格条件之一,是要“曾经各该地方警察厅考试及格”,这是多么值得玩味的事!
而当时的西医并不需要考试,更不要说是由“警察厅”来考了!到了民国十八年一月十五号,卫生部
对十一年的双轨立法还不满意,所以颁布了“医师暂行条例”。这个条例开宗明义就说:“在医师法
未颁布以前,关于医师之认许、依本条例之规定行之。”这是明白的说出它是来代替“医师法”的。
在这二十五条的条例里,根本就没有中医的字样,无怪乎惹得中医和中医卫道者们吹了胡子。九个月
后,所谓“全国医师联合会”出来,以现行“医师暂行条例”不合国情窒碍难行,呈由行政院令交卫
生部核办。这下子政府失败了,在立法院法制委员会的“审查”之下,确认该“医师暂行条例”为专
为西医而设,当将条例标题改为“西医条例草案”,改过后,还要“修正”才成,最后三读之下,就
wpten0000
2015/3/20 13:17:19
不客气的说吧,这个“国”字号的东西都是我们痛痛快快现代化的阻力,它们并挡不住西潮的东来,
但是它们的扯皮捣蛋却容易使我们变成半吊子,变成画虎不成的样子,这真是匪夷所思!
一个真正肯死心塌地的走向现代化的社会,它的政府和立法机构绝对不该花时间在这些世界时潮
里的本位礁石上。这些都是传统的余孽。站在执掌一国之重的立场,对传统的余孽任其浮沉则可,加
以鼓励或妥协则万万不可!例如一个月来的美国黑人进入白人学校的风潮,这些种族偏见本是一个先
进国家传统的余孽,在民间即使还如此不开化,但是政府却绝对不能鼓励或妥协,肯尼迪总统的陈兵
校外,就象征着政府绝对不支持传统的余孽,绝不跟着“俯顺舆情”开倒车。这种明朗的做法很值得
我们反省。一个现代化的政府,听任“国医”们传授衣钵难道还不够吗?又何必开办“中医学院”!
听任“国医”们业绍歧黄还不够吗?又何必在立法时律有专条!从这个角度来看,三十二年的“医师
法”实在是一个鼓励中医,向传统余孽妥协的法律。这点根本的立法原意若不矫正过来,而妄想能够
把“医师法”修改好,我不能不说有点儿天真!
所以,今天从事修改它的人必须认清修改它的重要关键。要知道这部法律的本身就是先天不足,
它不像宪法、民法、刑法一样的被“饱学之士”做过积极的设计,它的身世是悲修的。三百年前,它
的胚胎形成于传教士,在馒馒孳长的过程里,并未得到爱国人士的积极重视,中国人的爱国方式,太
偏重在政权的转移与集中,对政权以外的爱国方式很少有人感兴趣,这是知识分子的大失败!新时代
的知识分子们必须感到谈心性之学、走权贵之门固属可笑,但是缩在研究机构里白首书帷也高明不了
多少。我们实在可以换一个方式爱国了,改良改良社会、研究研究农村、访问一下贩夫走卒或神医妓
女,从而设法解决一两个实际的问题,这岂不是我们该做的事?在这种尺度下,晏阳初先生、吴基福
先生、杨国枢先生,他们的实际、热情与睿智,都可以代表我们知识分子光彩照人的一面,他们那些
专家式的结论,也都可以供给我们的民意代表做参考。就以目前的“医师法”而论,立法委员们没有
理由不尊重专家的意见,没有理由拒绝专家们所设计的蓝图。“医师法”的基本症结在容纳中医而变
成半吊子,这已严重损害了它的立法精神。为了给修改“医师法”立下一个新气象,我们的立法委员
们应该重新考虑第三条的完全废止,这第三条是:
中医具有下列资格之一者,亦得应医师检核:
一、曾向中央主管官署或省市政府领有合格证书或行医执照者;
二、在中医学校修习医学,并经实习成绩优良,得有毕业证书者;
三、曾执行中医业务五年以上,卓著声望者。
这一条文若能完全废止,其他间题都是余事,枝枝节节的困难都可迎刃而解。因为目前的主要困
难,都是因为半吊子的法条所带来的,密医伪药、命酒仙丹、鸣谢广告……这些不伦不类的现状究其
祸首,皆导源于中医或从中医蜕变而出。任何大脑清楚的人都会知道,中医根本和正统医学相去十万
八千里。在正统的科学医学面前,中医所用的“术”是道道地地的“邪术”,所用的“方法”是名副
其实的“不正当方法”(请注意退到几千年前,在苗父眼中,不用祷告是“邪术”;在俞附眼中,吃
汤药是“不正当方法”);绳之以全世界文明国家的医药卫生的立法与行政,都不能认可中医不是“
邪术”、不是“不正当的方法”。所以我们有足够的理由说,中医来“医治病伤”,实在满足了“违
警罚法”第四章“妨害卫生之违警”第六十八条第五款“以邪术或其他不正当方法医治病伤”的明文,
实在应该“停止其营业”;而中医所用的未经化验认可之丹方草药,也完全符合第六十九条第三款
“非真正之药品”,而应予以禁止。
在这种确认下,我们再回看“医师法”。在第二十四条里,已经明明指出:
医师于业务上如有不正当行为,……卫生主管官署得令缴销其开业执照,或予以停业处分。如果
“中医”是“医师”,那么他们因“不正当方法”所达成的“不正当行为”,实已使“医师法”第三
条与第二十四条自相矛盾;如果他们不是“医师”,那么“违警罚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就可
惩罚他们而无憾!这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关键所在,有了这种体认,我们才会知道我们天天痛骂的密医
伪药,实在包含中医中药在内。因为人人都知道所谓“密医”的“密”,并不是潜伏的“密”,而是
不合科学医学法则的郎中。这种郎中,不但不“密”,反倒天天在报上大做其广告!同时人人也都知
道所谓“伪药”,是不合乎科学方法验证的药物,凡是“科学”没尝过的药物,不管是神农尝过也好、
黄帝尝过也罢,都要算是“伪药”。当然这种确认是为中医和中医卫道者绝不承认的,但这就好比一
个伪政权和伪政权的拥护者绝不承认他们是冒牌的一样。我们绝不因为他们承认我们的西医或政权为
合法,就说他们合法——这是不能交换的!确定了中医中药问题只不过是密医伪药一类的问题以后,
我们不得不说,现在“医师法”对处置这些问题已显得软弱无力,在“医师法”中最重的处罚是第二
十六条:
凡医师未经领有医师证书或未加入医师公会擅自开业者,由卫生主管官署科以三百元以下罚锾。
这一条有一个明显的特定处罚对象,就是必须是“医师”,假使根本不是“医师”,当然就不适
用,只能用“违警罚法”来罚。而我们今天所说的“密医”一词,它的范围很宽广,合理的解释该包
括:
一、非法医师——“凡医师未经领有医师证书或未加入医师公会擅自开业者。”
二、国粹式密医——中医之京派者。
三、春药式密医——中医之海派者,以“肾科讲座”擅长。
四、柜台式密医——药房老板或藐视医生的药剂师。
五、内功式密医——“自力健身”、“科学内功”、“国粹治脑中心”。
六、大刀式密医——中分两种:一种是“圆环派”,是固定的;一种是“设摊派”,是流动的。
后者经常下乡,以神医姿态诱奸村妇,且爱用摸骨法治病,但却专摸没有骨头的地方。此派已获法外
开恩,因为“药商管理规则”中第一条明明说“沿途设摊者不在此限”,所以他们在所有的密医中,
是最罗曼蒂克的一种。
严格的说,上面第一类可用“医师法”来对付,其他二至六类,那不该是现有“医师法”的权限,
因为他们统统是“非医师”。“非医师”和“非啤酒”一样,他们有时有“类医行为”(或“类啤酒
样子”),但绝不是世界各国公认医师标准下的医师。这种密医的猖獗乃是因为中国没有明文规定收
拾他们的法律,只能按“违警罚法”关七天或罚一百五十块台币,他们自然满不在乎。
最有名的一个例子是五年前在台中发生的密医林天送案。林天送没有医师资格、没有医师证书,
当然更不会加入医师公会。但他却在台中市挂了“原子能放射疗治”的招牌,这当然是胡闹,结果台
中市卫生院看不过去了,请警察机关来办,并援引“医师法”第二十六条来罚他。可是林天送不服,
他说他根本不是医师,怎么能用“医师法”来罚?从现有“医师法”来说,林天送的辩解是站得住的,
“医师法”实在不能罚他,实在不能罚前面所说二至六类的密医。可笑的是,“医师法”不但不能处
罚二至六类的密医,反倒帮助了他们。按照“医师法”第三条第三款,“曾执行中医业务五年以上,
卓著声望者”就可以应医师检核,这真是历史上最荒唐的法律!这等于明明白白的说,你小子只要做
五年“密医”,登些鸣谢广告以示“卓著声望”,五年以后可法定你。这不是荒法界之大唐吗?追踪
这条法律的来源,更证明了我所说的“凑”字。这条法律是抄二十五年的“中医条例”,而“中医条
例”是抄十一年的“管理医士暂行规则”,而“管理医士暂行规则”是抄民国五年江苏省的“检定中
zyschool12
2015/3/20 19:23:29
医暂行条例”,而这个“检定中医暂行条例”在今天读起来,会使你哭笑不得:
第八条 具有下列资格之一者,得受委员会之检定;
一、文理精通,曾读〔中医〕医书,在五年以上者;
二、曾营中医业在五年以上者;
三、曾有〔中医〕医药等书之著作者。
从这三点来说中国人立法简直拿人命当儿戏,我想绝不算夸大。以这样荒唐的条文居然还被后人
一抄再抄三抄,而抄进立法院三读通过的“医师法”,我们怎么能不埋怨,埋怨那些既不用脑筋又不
负责任的立法大老爷!
这个例子充分说明了我前面所说的:“不伦不类的现状究其祸首,皆导源于中医或从中医蜕变而
出。”“医师法”的症结所在是中医;修改“医师法”的关键也都环绕在中医问题上,这个毒瘤不把
它割去,因它而起的溃烂还会继续扩大、继续蔓延!吴基福先生到底是长者,他像每一个深受科学医
学训练的医生一样,对所谓“中医”、“国医”、”汉医”、“儒医”、“江南世代儒医”,采取一
种缄默的抗议。我个人所接触到的西医们,台大医学院的学生们,他们也同样具有着吴基福先生的风
度——一种在我看来微嫌消极的风度。吴基福先生在五十九号文星《从霍乱谈到“变法”》里,曾要
求:
〔修正之〕“医师法”严格规定医师不能刊登夸张之广告宣传,同时对中西医分别颁订“医师法
”,各行其道,中医不得使用西药及注射器。
对这段话我有两点意见:
第一、按现行“医师法”第十六条,已经有了“医师关于其业务不得登载或散布虚伪夸张之广告
”的规定,这问题的重点已不在吴基福先生所说的“严格规定”,而在如何使医师履行此“义务”。
关于这点,我的看法很乐观,我相信真正洁身自爱的有医德医品的医师,绝不肯做“虚伪夸张之广告
”,而整天在报上被鸣谢的圣手们,我们根本可以怀疑他们到底是不是医生。
第二、“对中西医分别颁订‘医师法’,各行其道”的意见,我绝难同意。因为这种二分法的措施,
无异又走回三十二年“医师法”颁行前的老路,无异又在法律上承认了中医的价值。无异又把科学的
现代医学跟神学玄学的古代中古医术相提并论,而使一般民众仍在中西间做钟摆,这是说不过去的。
今天我们的责任,要对中医中药严格推行史汀生式的“不承认主义”,先在法律上不承认它,再在教
育上把它赶走。每一个现代化的医生(西医),都应该以在医界中有个附骥尾的“中医”而感到可耻。
医学就是医学,为什么要有中西之分?西医就是医生,为什么要有些不挂听筒的家伙来充数?
总之,“医师法”的修改必须从根本上动手术,不能妄想妥协或苟安,更不可有一般所谓“先做重
点修改,余者回大陆后再行之”的官样文章。如果在根本上我们决心动手术,我们才可进一步的商讨
细节,如明定出医师法的“除名”部分(第四条第二款)、补足“医籍”的缺陷(第七条)、用强有
力的“医疗法”来代替“违警罚法”制裁密医与夸大广告、剔除“医师法施行细则”里中医部分并将
“医师法”第八条移入、完全废除“中医师检核办法”,以及增添我们所缺少的现代文明国家的医药
卫生法规(如“卫生所法”、“精神卫生法”、“性病预防法”、“旅馆业法”、“公园法”、“输
血法”等等)。除了这些法律条文以外,我们要严格要求下列七个机关的权限和它们对医生药品、密
医伪药、广告宣传的责任:
一、考试院考选部。
二、内政部卫生司。
三、省政府卫生处。
四、内政部警政司。
五、省政府警务处。
六、各县市警察局。
七、省政府新闻处。
除了这些治标的机关,我们要正式建议教育部长,从速解决“中医学院”这个Gordian Knot,别
再做连半世纪前的教育总长都不肯做的蠢事!虽然这个铃不是你系的,可是它非得由你来解不可。
立委与舆论界应该反省
“医师法”是关系人民健康的重要母法,立法委员对“医师法”的订立与修改要负绝大的责任。从
几十年来的历史来看,我们的立法委员们至少在“医师法”上,实在对小百姓“没有起”,他们做了
很大的孽。他们不但在民国三十六年坐失一次修改的机会,并且还在一九五六年开了一次大倒车——
“筹设中医学校”和“中国医药研究机构”。这个议案的通过和当年“中医条例草案”一样,也经过
三年之久。可是三年后,胜利终于归于中医和中医的卫道者们。当这群封建的泡沫得势以后,他们得
意洋洋的印了一部什么《中国医药复兴实录》,在“前言”里大言不惭地写着:
我国医药事业,亟需设立学校,以谋改进而图发扬,自民国十八年起,即由医界明达陈述利弊,
奔走呼吁,所有党国先进、海内外名流,均竭力支援,二十余年来,先后请愿建议,以至罢市绝食,
但议决立案概未果行,我中医界全体人士均以此为忠贞救国之职志,再接再厉,永矢弗谖,奋斗到底。
本案……历经三年六个月又六天之久,始获全部完成,万世基业,于焉奠定,人类寿域以此宏开。唯
此重大事件,成就辉煌,为我中医界近百年来空前所仅有……
一个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立法院,竟让一群妄人达到“近百年来空前所仅有”的迷梦,妄想“人
类寿域以此宏开”,这该是何等可叹!现在,他们那位“忠贞救国”的“中华民国全国中医师公会联
合会常务理事兼秘书长”兼“教育部医学教育委员会委员”,已经到台中监狱去开“万世基业”去了,
他们的“中医学院…‘改进而图发扬”以后,居然也用起西医的教科书来了,这是何等奇观!我不知
道他们在闹些什么?难道也想学三十年前的人编“中西验方新编”吗?
回想那次议案的通过,当时立法院院会出席的委员有四百一十七人,但是表决的时候却只有一百
六十四人,其中因一百四十一人的赞成而宣告通过。换句话说,有两百五十三个立法委员不在这么一
个重大的案子上表示意见,只有二十三位立法委员表现出对违反时代潮流的抗议,这该是何等可怜!
何等可怜!
站在小百姓的立场、站在对“医师法”的历史与内容略有所知的立场、站在绝不相信中医能够“
宏开”“人类寿域”的立场,我不得不严肃指出立法委员的失职与可耻。同时我深信这次失职可耻的
纪录,将在立法史上无法冲淡——除非他们决心自赎!由于“医师法”同中医的种种问题,我不能不
同时责备咱们台湾的舆论界,诚恳的希望主持报纸社论的人,切实想想你们诸君的责任是什么?在立
法院通过“筹设中医学校”案以后,你们诸君竟没有一篇不肯媚世的社论、没有一段风骨鳞峋耿介拔
俗的意见,这是你们最大的耻辱!你们主持舆论的人,岂可以人云亦云的与世推移吗?岂可以写几块
豆腐块的讥讽就算向社会交卷了吗?岂可以对国计民生思想趋向的重大问题随便议论吗?社会上这一
类的问题要层出不穷的,你们若自觉所受的思想方法训练不足以解释许多社会现象,你们就不应该乱
抒己见。许多可怜的小百姓们等待你们去向导,许多颟顸的立法委员们需要你们去鞭策,他们又要修
改“医师法”了,如何设法把他们导入正途,这是你们舆论家的责任。
〔附记〕
有几条史料很可代表五十多年前国人对中西医的看法,抄在下面做为附录。
清末丁福保是介绍日本医学书籍最有成绩的功臣。他在《历代医学书目序》里有这样一段话。
……西人东渐,余波撼荡,侵及医林,此又神农以后四千年以来未有之奇变也!而骏稚之医,以
通行陋本,坊间歌括,盈脑塞口,瞆瞆如豕羊,酣卧于厝火积薪之上,而坐弃他人之长,推之天演公
例,数十年后,医学国粹亦不复保存矣!
王景沂在《科学书目提要初编》医术科上他说:
西人全体之学,至晚近而益明者,解剖精也。自血管脑筋之理发现,据以推察官骸脏府维系之用,
同不密合。常者安之,变者探其原而去其害。夫唯了然于心,于能砉然于手。斯学不明,而嚣嚣以方
伎自雄,直妄人而已矣!还有吴挚甫,在他《答萧敬甫书》里写道:
ieme2011
2015/3/20 20:32:42
……今西医盛行,理精凿而法简捷,自非劳瘵痈疾,绝无延久不瘥之事。而朋友间至今仍多坚信
中国含混医术,安其所习,毁所不见,宁为中医所误,不肯一试西医,殊可悼叹!执事久客上海,宜
其耳目开拓,不迷所行,奈何愿久留病魔不一往问西医耶?千金之躯,委之庸医之手,通人岂宜如此?
试俯纳鄙说,后有微恙,一问西医,方知吾言不谬。
在半个世纪以后的今天重看上面这些议论,我们应该惭愧的问问:我们的“进步”在哪里?
(后记)
当我写这篇文字的时候,我早就预料到所谓中医和中医的卫道者们要对我展开围剿,因为这是他
们一贯的对付异己者的“祖传秘方”。果然不出所料,他们赶办了一个《革新中医》月刊,由所谓“
中华民国中医药学会”理事长担任发行人,常务理事担任社长兼主编,开始在这个刊物里哇哇大叫,
在《庆祝中华民国五十二年国医节特刊》里,他们警觉似他说:
最近又出现若干野心分子将步汪〔精卫〕、余〔岩〕之后尘,且变本加厉,由攻击中医中药,进
而谩骂政府与立法委员,吾人环顾目前情形,殊与“三一七”事件时代之环境不相上下。
他们又说:
此次阴谋破坏中医药之野心分子,比起十八年时的那一班,虽然地位、学识、声望,都还差得太
远,但其野心却更大。
此外是好几篇攻击性的文字,都是攻击“故意摧残中医药者”的。另外在今年的三一七国医节大
会里,发布了一项宣言,中间说:
……(略-编者)
上面三段有趣的文字,真可代表中医和中医的卫道者们的“风度”了。
在香港方面,他们自然也展开响应的活动。“香港中国医药出版社”的社长,当年《中医药保卫
战》的作者,写出洋洋四千字的文章,攻击李敖——“西洋文化的干儿子”。这种下流的手法,在台
湾我也碰到了:台湾中部南部都有剧烈攻击我的文稿和书信。有的甚至说我“步汪逆精卫之后尘,照
此认真起来,每一个国民皆有资格,向警备司令部告发你是一个汉奸之思想犯”。——这些慷慨激昂
的话,更是他们“意底牢结”(ideology)的最佳表现了。
台北今日医药新闻社,举办“修改医师法与革新医界风气的途径”笔谈会,在《今日医药》第二
六0号(一九六三年一月一日)发表了我的一点意见:
李敖先生谈修改医师法与医界风气
编者先生:
你提出的“修改医师法与革新医界风气的途径”笔谈会三个问题,我想就前两个问题表示一点意
见。
一、对立法院审议修改“医师法”有何具体的建议?
我在文星杂志六十一号(一九六二年十一月一日)中,写过一篇《修改“医师法”与废止中医》
(编者按:该文本刊于去年十一月十二日创刊五周年特刊旦亦有转载),我的主要意见都详细写在这
篇文章里。我认为“医师法”的修改,必须从“其木立法原意”动手术,因为我们的基本立法原意,
是在“使开时代倒车的中医获得法律上的平等承认”,这是非常要不得的!我深信,不在这儿彻底修
改,其他一切寻章摘句的讨论都不是根本的有效的办法,我诚恳的希望朋友们能够仔细考虑我这点“
具体的建议”。
二、对今日医界风气的看法如何?
今日医界风气的最大症结在于“医格”的低落,社会上的“非法医师”、“国粹式的密医”(中
医之京派者)、“春药式密医”(中医之海派者)、“柜台式密医”、“内功式密医”、“大刀式密
医”……到处把医界风气搅得一团糟,使一般小百姓有时认不清真正正派的医生,没有尊敬他们的习
惯,更没有尊敬护士的习惯。所以我认为,培养今日医界风气的基本方法,在于洁身自爱的医生们严
格维持“医格”的尊严,不降志、不妥协、不畏人言,先在医界里有了所谓“自清”运动,风气总是
会慢慢好转的。
五十二年王月八日台北《联合报):
不合格中医师不应参加检核省议会促立法院废弃原法变通规定
〔本报雾岭七日电〕省议会第六次临时大会,七日通过民政审查委员会所提临时动议案,请立法
院在审议“修正医师法草案”时,对该条文中第三条第三款予以废弃,以符立法体制。
提案中说:此项条文第三条:“一医师具有下列资格之一者,亦得应医师检核。”第三款:“曾
执行中医师业务五年以上卓著声望者。”查修正医师法草案中,已增订第二十,‘条条文,系对不合
法和不合格之医师(即密医)订有严格刑罚,加强取缔之明文,已充分表明政府对无照密医严厉制裁
和革除积弊的决心,如原法第三条第三款予以保留,即无异政府又对不合格之中医师承认其执行业务。
是以在同一立法之条文中,不应有此矛盾,以维法制。
我这篇《修改“医师法”与废止中医》原登在《文星》第六十一号(一九六二年十一月一日台北
出版),同朗有吴基福先生的《透视台湾界的“大杂院”——兼谈修改医师法问题》。(一九六三年
九月十二日)
(摘自《传统下的独白》之第十六章)
【方舟子按:张功耀、王澄发起的告别中医中药公开信,内容我基本同意,但是
我没有签名,因为我不太赞成这种向官僚机构或官员请愿的方式,而且该活动允
许化名签名我也觉得不太严肃。我查了一下张功耀blog上每天更新的签名名单,
到现在也只有几十个签名,不知道媒体说的“在网上有人征集取消中医的签名,
已经达到了上万人”是怎么回事,不排除有人故意谎报军情夸大问题的严重性的
可能。如果真有上万个以医学工作者为主的中国人站出来对中医说不,中国医学
这个烂摊子倒是有收拾好的希望了。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出来打官腔,是意料中的
事,但说人贬低、怀疑、否定中医是无知才是真正的无知,中医就是被国际医学
界的主流“贬低、怀疑、否定”的,莫非中国卫生部官僚的医学知识是全世界最
有知的?
于是向来把无知当高明的中国时评家也跟着变得“有知”起来,居然希望在这场
争论中最有发言权的现代医学工作者要“避嫌”,不要参与“行业利益之争”。
按照这个逻辑,科学家面对伪科学也要“避嫌”,新闻记者面对假新闻也要“避
嫌”,否则也是“行业利益之争”了?既然时评家也承认如今中医“门庭冷落”,
西医被“踏破门槛”,即使中医被取消,对西医又能增加多大的好处?无非是让
患者少花冤枉钱,少受有毒中药的害而已。时评家声称“众所周知,西医和中医
毕竟是两套不同的科学系统”,其实众所周知的是,科学系统只会有一个,否则
我们是不是也要声称风水和地理学、炼金术和化学、占星术和天文学是两套不同
的科学系统?据此还可以发明出“中华物理学”、“中华数学”、“中华生物学”
什么的?文化系统倒是可以有多个。顺便说一下,最近据说韩国要把中医当韩医
申请世界文化遗产,于是又有中医信徒认为反对中医者是韩国的走狗云云。其实
早在今年3月份我就说过了,我是赞成让中医成为文化遗产,像古董一样送进博
物馆供人参观、研究的,不要以科学的名义骗人、害人就行。比如说,有人要研
究甲骨文、研究商朝占卜法,把它们当世界文化遗产,我完全赞成,但是如果因
为有人要大家使用甲骨文,乃至宣称占卜多么科学,则坚决反对。】
“取消中医”是一场无知的闹剧
陈才
2006年10月12日江南时报
在网上有人征集取消中医的签名,已经达到了上万人,而且主要都是卫生
领域的人,主要意见是要采取相关措施,让中医在五年内全部退出国家医疗体制,
回归民间,使西医成为国家唯一的医疗技术。对此,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表
示,我国不可能取消中医,也不会让其退出国家医疗体制(见10月11日《中国青
年报》)。
近代以来,中医药学被斥为“唯心主义”、“民族的耻辱”,甚至被同于骗
人的“巫术”而予以“废除”,这是尽人皆知的。上万人征集取消中医的签名,
既是中医“废除论”主张的延续,也是传统医学与现代医学的又一次交锋。
虽然说,对于中医的“真伪”和“存废”问题,公民都可以自由表达意见,
可对于西医系统的医卫工作者来说,一定的“避嫌”意识还是必不可少的。因为
人们担心,中医和西医“同行”难免“相轻”,参与其中的医卫工作者是否都能
保持公心,才不会演变成西医与中医的行业利益之争?
我们不怀疑西医们治病救人的高尚情操,也无意质疑他们征集签名的初衷,
但众所周知,西医和中医毕竟是两套不同的科学系统,二者共同切分我国的医卫
“市场蛋糕”,此兴则彼衰,此衰则彼兴,一定程度上是一种竞争关系。如今中
医“门庭冷落”,西医被“踏破门槛”,这也是不争的事实,如果真像某些人希
望的那样,中医退出国家医疗体制,受益最大的肯定是西医。
人们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的,历史上,最初贬低、怀疑甚至否定中医的恰恰
是西医。清末维新运动时,有人开始否定中医,国民党政府曾两次正式取消中医,
肇始者主要都是从西方留学归来的西医。新中国成立后,毛主席提出“中国医药
学是一个伟大的宝库”,党中央明确保护中医药的方针,中医发展才逐渐回复正
常轨道。后来,“发展我国传统医药”被庄严地写进《宪法》。
正如毛群安所言,中医药既是我们的国粹,也是目前我国医药卫生领域不可
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贬低、怀疑甚至否定中医既是对历史的无知,也是对现实
中中医药所发挥的重要作用的无知。
(XYS20061013)
反对中医名人列表
余云岫
旧医一日不除,民众思想一日不变,新医事业一日不向上,卫生行政一日不能进展。……为民族进化计、为民生改善计,不可不取断然手段以(废止旧医),此乃国家大计,非区区主奴之见也!
鲁迅
我还记得先前的医生的议论和方药,和现在所知道的比较起来,便渐渐的悟得中医不过是一种有意的或无意的骗子,同时又很起了对于被骗的病人和他的家族的同情;而且从译出的历史上,又知道了日本维新是大半发端于西方医学的事实。
胡适
看这本书“叙述的西洋医学每一个方面的演变过程,我们也可以明白我们现在尊为‘国医’的知识与技术究竟可比人家第几世纪的进步。”“回头想想我们家里的阴阳五行的‘国医学’,在这个科学的医学史上能够占一个什么地位。”
陈寅恪
陈寅恪骂中医的一句话:“宁愿让西医治死,也不愿让中医看病。”
丁文江
我国现代地质学和勘矿事业的奠基人之一 “信仰新医学”,“终身不曾请教过中医,正如他终身不肯拿政府干薪,终身不肯因私事旅行用免票坐火车一样的坚决。”
李敖
中国的医学史,并不是什麽真的「医学」史,而是一笔道道地地的「巫医」史。换句话说,不太客气的说,中国历史上,根本没有真正的「医学」。中国传统上关於「医」的记载,最早的是神农、黄帝等的假历史,後来年代较近,产生了所谓「医」的始祖「彭」与「咸」,就是屈原所谓的「吴将从彭咸之所居」的「彭」与「咸」。所谓彭咸,根本统统是「巫医」。可见「巫」和「医」两者,根本就是不分家的。换句话说,中国古代的所谓「医」,根本就是神医、就是「巫」、就是「迷信」的另一个名字!「巫彭」与「巫咸」是殷商时代的人物。从这两个所谓鼻祖以下,中国历代都有所谓新一代——进化的、改良的一代——人物出现,都据说是愈来愈不「巫」了,愈来愈「医」了,其实都是扯淡!他们不论怎麽改来改去,不论是什麽「华陀再世」「歧伯复生」都统统属於万世一系的巫医系统。这个系统,直延伸到中华民国五十四年的所谓「中医学院」,还没有断子绝孙,还是整年有数不尽的小「华陀」小「歧伯」出现,出现在这个可怜的国家,祸害这个可怜的民族,使他们吃树根草药、吞虫屎黑汤。
梁启超
科学呢,本来是无涯涘的。…… 我们不能因为现代人科学智识还幼稚,便根本怀疑到科学这样东西。即如我这点小小的病,虽然诊查的结果,不如医生所预期,也许不过偶然例外。至于诊病应该用这种严密的检察,不能像中国旧医那些“阴阳五行”的瞎猜。这是毫无比较的余地的。我盼望社会上,别要借我这回病为口实,生出一种反动的怪论,为中国医学前途进步之障碍。——这是我发表这篇短文章的微意。(1926年6月2日北京《晨报》副刊)
周作人
成千上万的中医实在不是现代意义的医生,全然是行医的玄学家。什么辰州祝由科,灵子术的灵学家,国民精神养成所,这是原始社会的巫师行径,是再早一个时代的东西,不必说了,就是最纯正的中医学说也都是玄学的说法,倘若真是说得特别,即使荒唐古怪,也总还是够得上说是独有,可以标榜一个国字而名之曰“国术”!但是不幸某一时期之医学的玄学说法却是世上普通的事,“以天地五运六气配人身五藏六腑”与西洋中古之以七曜十二宫配人身各器官,阴阳湿燥之说与病源体液说(Humoral'ism)等,药物之形色数的意义与表征说(Theory of Signature),根本上是一致,这种例不必等我外行人来多举,只要请去查世界及中国医学史就可看到很多。
孙中山
蒋梦麟先生追忆孙中山 先生说他是学西医的,他知道中医靠着经验也能把病医好。西医根据科学,有时也会医不好。但西医之于科学,如船之于罗盘。中医根据经验如船之不用罗盘。用罗盘的,有时会到不了岸,不用罗盘的有时也会到岸,但他还是相信罗盘。
孙中山先生患肝癌,协和医院宣告束手无策时,仍然不愿服中药。鲁迅对此十分感动,写道:“那时新闻上有一条琐载,不下于他一生革命事业地感动过我,据说当西医已经束手的时候,有人主张服中国药了;但中山先生不赞成,以为中国的药品固然也有有效的,诊断的知识却缺如。不能诊断,如何用药?毋须服。人当濒危之际,大抵是什么也肯尝试的,而他对于自已的生命,也仍有这样分明的理智和坚定的意志。”(中山先生逝世后一周年,见:《集外集拾遗》)
梁漱溟
梁漱溟从未出国留学,对中国传统文化情有独钟,人称“最后的儒家”
下面这段文字,也许读者很难想象竟是出自积极倡导中国传统文化的大儒梁漱溟的笔下:
“中国人虽然于医药上很用过一番心,讲医药的书比讲别的书都多。而其间可认为确实知识的依旧很少很少。用心用差了路,即是方法不对。……中国人无论讲什么总喜欢拿阴阳消长五行生克去说。……拿金、木、水、火、土来与五脏相配属,……譬如这个人面色白润就说他肺经没病,因为肺属金,金应当是白色,现在肺现他的本色就无病。又姜若泡黑了用,就说可以入肾,因为肾属水其色黑。诸如此类,很多很多。这种奇绝的推理,异样的逻辑,西方绝对不能容,中国偏行之千多年!西方人讲学说理全都要步步踏实,于论理一毫不敢苟。中国人讲学说理必要讲到神乎其神,诡秘不可以理论,才算能事。若与西方比看,实在不只是论理的缺乏,竟是“非论理的精神”太发达了。非论理的精神是玄学的精神,而论理者便是科学所由成就。从论理来的是确实的知识,科学的知识;从非论理来的全不是知识,且尊称他是玄学的玄谈。但是他们的根本差异,且莫单看在东拉西扯联想比附与论理乖违,要晓得他所说话里的名辞(term)、思想中的观念、概念,本来同西方是全然两个样子的。……他所说的心肝脾肺,你若当他是循环器的心,呼吸器的肺……那就大错了,他都别有所指。所指的非复具体的东西,乃是某种意义的现象,而且不能给界说的。……他是以阴阳消长五行生克为他根本的道理,而‘阴’、‘阳’、‘金’、‘木’、‘水’、‘火’、‘土’”都是玄学的流动抽象的表号,所以把一切别的观念也都跟着变化了。……中国人既然无论讲什么,都喜欢拿阴阳等等来讲,其结果一切成了玄学化,有玄学而无科学。”
儒学倡导者梁漱溟,在其著名的“东西文化及其哲学”中,拿中医作例子分析了中国“有玄学而无科学”,没有走上科学道路的原因,颇为精采。这里只引开头的几句话:中国说是有医学,其实还是手艺。西医处方,一定的病有一定的药,无大出入;而中医的高手,他那运才施巧的地方都在开单用药上了。十个医生有十样不同的药方,并且可以十分悬殊。因为所治的病同能治的药,都是没有客观的凭准的。究竟病是什么?“病灶”在哪里?并不定要考定,只凭主观的病情观测罢了!(在中国医学书里始终没有讲到“病”这样东西。)某药是如何成分?起如何作用?并不问。只拿温凉等字样去品定,究竟为温为凉,意见也参差的很。他那看病用药,哪能不十人十样呢?
如果我们稍微认真地想一想,有些所谓的“国粹”难道不是无视客观实际,用缺乏证据、虚玄而不加界定的抽象词语,在牵强附会自圆其说的框架内,进行似是而非的推理的产物吗?上海中医药大学二位教授指出:现代中医依然“受着巫韵的操纵”,在组方用药上保持其巫术特征。所以,像“‘仙方’巫技”之类的“太极汤”,被“作为医学成果,堂而皇之地登在医学院的学报上。”
傅斯年
“我是宁死不请教中医的,因为我觉得若不如此便对不住我所受的教育。”
中国现在最可耻最可恨最可使人短气的事,不是匪患,不是外患,而应是所谓西医中医之争。……只有中医西医之争,真把中国人的劣根性暴露得无所不至!以开了四十年学校的结果,中医还成问题!受了新式的教育的人,还在那里听中医的五行六气等等胡说!自命为提倡近代化的人,还在那里以政治的或社会的力量作中医的护法者!这岂不是明显表示中国人的脑筋仿佛根本有问题?对于自己的身体与性命,还没有明了的见解与信心,何况其他。对于关系国民生命的大问题还在那里妄逞意气,不分是非,何况其他。对于极容易分辨的科学常识还在混沌的状态中,何况较复杂的事。到今天还在那里争着中医西医,岂不是使全世界人觉得中国人另是人类之一种,办了四十年的学校不能脱离这个中世纪的阶段,岂不使人觉得教育的前途仍在枉然!
严复
启蒙思想家严复就把中国的医药归为风水、星相算命一类的方术,缺乏实际观察和逻辑推理,是纯属臆造的一套似是而非的虚玄话语:中国九流之学,如堪舆、如医药、如星卜,若从其绪而观之,莫不顺序;第若穷其最初之所据,若五行支干之所分配,若九星吉凶之各有主,则虽极思,有不能言其所以然者矣。无他,其例之立根于臆造,而非实测之所会通故也。(严译《穆勒名学》严复按语,1905)距今整整100年前,即20世纪元年,严复告诫其甥女:“听中医之言,十有九误,切记切记。”
陈独秀
1915年,陈独秀在《新青年》创刊号上发表“敬告青年”,极力呼唤民主与科学,声讨专制与蒙昧,其中就有对中国传统医学的批判:医不知科学,既不解人身之构造,复不事药性之分析,菌毒传染,更无闻焉;惟知附会五行生克寒热阴阳之说,袭古方以投药饵,其术殆与矢人同科;其想象之最神奇者,莫如“气”之一说。其说且通于力士羽流之术;试遍索宇宙间,诚不知此“气”之为何物也!
曾国藩
早在清咸丰十年,曾国藩对其子纪泽患病身体虚弱十分焦虑,但叮嘱千万不要服乡医所开之方药。因为“凡目所见者,皆庸医也。余深恐其害人,故近三年来,决计不服医生所开之方药,亦不令尔服乡医所开之方药。[曾国藩教子书]
吴汝纶
同治进士、桐城派文人吴汝纶也“于中医之一笔抹杀”,临终前身患重病,仍然拒绝中医。
传统中医连人体和疾病的基本形态都不曾做过起码的合乎实际的观察,难怪清末的“古文老师”吴汝纶都认为“吾国医家殆自古妄说”,是“含混医术”,至死拒绝中医。郑观应则说:“中医多模糊影响之谈,贵空言而罕实效。”
郭沫若
“中医和我没缘,我敢说我一直到死决不会麻烦中国郎中的。??
qichetuan
2015/3/21 8:28:56
顶一下,让讨??
把不能解释的东西便说成“伪”,这是什么逻辑
但中医的疗效确实是有的 只不过现在假医生太多了 忽悠了大家的眼睛
我是湘雅学临床的,说实话,对我们的医术的匮乏感到惋惜和无奈,中医几千年历史,似乎就要毁于我们一代的身上
rousebj
2015/3/21 17:03:18
批判中医者总能理智的讲道理,而为中医护法者却除了谩骂还是谩骂
撕去“国粹”的皇帝外衣,中医还能继续残害国人的身心很久??
楼主,虽然我完全没有看你的帖子,因为它实在是太废话了,麻烦你以后说公理的时候只说理论,不要其他的内容,因为公理不需要证明!!!
最后狂顶你!!!